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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正式开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沈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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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对于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旨在通过对照《条例》,发现和推动解决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厦门打造成为更加宜居、更有韧性、更具智慧的城市。
市政府对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今天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有:市政府张志红副市长,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现在,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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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提升厦门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条例》将高位统筹协调的“大城管”体制法定化,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现有法可依。请介绍一下市政府如何贯彻执行法规规定,总体取得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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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从体制、机制以及成效三个方面来回答。
在体制方面,建成了权威高效的工作体制。主要体现在三点:一是规格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的规格是最高的,其他城市一般最高是由市长担任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二是运作实。市级建成了“一委一办一平台两中心”工作体系,各区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相应的区级城管委办,并且与市城管办一样,抽调专人来实体化运作。三是支撑强。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城管”机制建设,先后作出了7次批示,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城管”机制,要求以“权威高效”为目标,按照“强力推、推到位”的工作力度来推动“大城管”机制建设,并且将《优化完善“大城管”机制工作方案》由市城管办发文提格为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方案确定了17项重点任务纳入市委督查室督办落实,这就保证了“大城管”机制权威高效运行。日前住建部城管监督局印发了《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经验做法》第一批经验汇编,我市更是位居其中。
在机制方面,构建了规范完善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50余项有关城市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形成了一套完备的“1+N”的制度标准体系,“1”就是今天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N”就是若干的制度标准体系。比如,针对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出台了精细化管理标准、城管指挥手册、网格化管理办法。针对城市管理的具体问题,像共享单车、户外广告设施、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和保障建筑工地工人用餐等管理难题,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导则和指引进行规范,可以说法治化管理是厦门城市管理的最大特色,这些经验也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住建部简报刊发。
在成效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周期集群仗、常态小整治”的模式,先后开展了餐饮油烟、建筑废土处置和噪声扰民等10余项联合整治,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连续26个季度全国第一,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3;特别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对接,助力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连冠”,并且实现了创建工作从兴师动众向常态长效的转变。在经验总结上,2021年以来,仅市执法局就有7项工作在住建部城管监督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筼筜湖治理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典范,干净、整洁、有序成为外地游客对厦门的一大鲜明印象。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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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章“管理机制”中明确了城市综合管理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监管协同,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化管理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体制,并明确了城市综合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和日常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化管理单位等的职责职能。请问我市是如何统筹和落实各方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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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问题提到我市已建立了“权威高效”的市城管委和“一委一办一平台两中心”工作体系,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制定,正是因为《条例》将“大城管”体制法定化,在去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整治中,市城管委和市城管办才得以保留,这为我们高效推动协调各方参与城市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具体举措上,我们主要强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对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重大复杂及疑难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及时研究会商,出政策、定措施、解难题。2021年以来,召开主任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协调会等57次,解决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以及“三不管”等跨部门、跨层级事项近300项。比如:2024年,我们协调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果断清理整治残疾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演出问题,维护了市容秩序;协调了公路交通和市政道路管养事权下放,解决了权责交叉的问题;探索建立无人认领废弃汽车从受理到销毁的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清理整治了“僵尸车”。
二是规范运作流程。首先是厘清职责边界,在全省率先编制了《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事项清单》,理清了各个职能部门9个方面842项城市综合管理具体事项,避免了推诿扯皮。其次是规范处置标准,编制了《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及《厦门市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内容涵盖市政、市容、建筑工地等12个领域管理标准和流程。然后是形成工作闭环,我们将精细化管理标准全部嵌入运管服平台,在平台上流转、闭合,实现了从发现到处置到考核的全流程监督。
三是发动公众参与。在听民声上,出台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之前,都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聚民智上,充分借助我市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资源,与厦门大学共同研究设立“高颜值城市综合管理指数”,从更多的维度全面反映城市综合管理状况,与厦门理工学院合作开展城管队伍、基层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在汇民力上,组织开展了“寻找高颜值店招”评选、“我为城市管理献一策”等活动,设立“文明骑行”优惠购卡,对提供举报燃气安全隐患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开展“烟头不落地、厦门更美丽”“洁净家园”“日行一善”等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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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模式,利用“人防+物防”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执法。请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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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坚持严管优服理念,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执法效能评估连续两年全省第一,推行柔性执法经验做法被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高品质数字服务引领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获评全国十佳智慧环保创新案例,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助力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我们的做法概括起来是“四个一”:
一是构建远程监管“一张网”。目前已经建成布局125个点位的全市生态环境自然监测网络,包括46个环境空气、43个地表水水质、6个近岸海域水质、20个声环境和10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的自动监测网络点位;同时推动1070家单位建立在线监控,包括289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573路视频监控,781个工地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控,实现环境质量要素自动监测和重点排污单位远程监管全覆盖。
二是打造智慧监管“一平台”。建成厦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纵向打通国家、省生态云平台,横向汇聚公安、市政、执法等23个部门数据,数据汇聚量累计达32亿条,将空间管控、水、大气、噪声、海洋、执法、应急等20余项业务构建于“一个平台”,通过移动端应用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实现全要素异常数据预警、多时空污染溯源分析、全天候热点信息推送,为推行非现场执法提供“超强大脑”。
三是健全移动监管“一体系”。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现有7部空气质量走航车、11架无人机、1艘无人船和1台管道机器人,逐步构建起“海陆空”立体化非现场监管体系。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常态开展大气污染走航监测,积极应用移动执法装备加强饮用水源地、入河入海排放口、海漂垃圾和工地扬尘巡查,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四是创新执法监管“一指南”。在全省率先推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机动车排气检测两个领域清单化非现场执法指引,明确线上、线下执法检查事项、基本依据和方法步骤,确保非现场检查要素齐全、程序合法、过程规范。在全国率先编制《生态环境执法电子证据取证指南》,规范污染源监控、机动车检测及通用信息装备的执法检查方法,保证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高效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助力全省提升电子证据处置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持续强化科技赋能,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更多的利用DeepSeek等大模型强化污染溯源预警,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电子证据链分析,推动非现场监管由经验驱动向数智服务转变,助力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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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提出了行政协助的条款,旨在破解行政机关跨部门信息获取难、工作配合难的问题,打通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和工作堵点。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等特点,请问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如何落实行政执法协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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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与我局相关的条款是第十四、十五和十七条,主要工作是协助。针对工作职责,我们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宣传。
二是做好行政协助。在协助方面,我们针对的主体是违法规划和违法占地建设,技术性很强,对信息的要求,不管从数量和种类的要求,都是比较复杂的。按照职责,我们主动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两项:移送和认定,比如近期发现的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移送;在协助方面,已经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有固定、常态化的联席两个部门;其次在移送、查处、反馈这三个环节,已经形成完全闭环。
三是违法建设信息平台已经实行数据实时共享,包括不动产登记、规划用地红线,这些核心要素通过信息平台都是可以直接调取的,效率和准确性的问题得到充分的解决。另外,为了明确部门的工作职责,两个部门已经制定了违法建设认定的工作规程,对违法建筑查处行为的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资源规划部门相关的协助认定的时间,目前已经压缩至平均3个工作日,牵扯到部门协助查处认定的周期从原来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当然这部分工作还有进一步挖掘的潜力。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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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测和应急救援是提高城市韧性的重要手段。《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对于提高城市综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做了规定。请问目前我市如何依托“智慧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监测和快速响应,以提升对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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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陈委员提到了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认为智慧应急体系是支撑,快速响应机制是基础,下面我从这两个方面做汇报:
一是关口前移打造“智慧应急”支撑体系。将信息化作为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质效的重要手段,全力打造“智慧应急”平台。截至今年4月,平台共汇聚了公安、交通、海事、气象等46个部门的4.7亿条89类应急管理数据,接入了全市14万余路“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可对台风、暴雨、森林火灾等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同时平台也嵌入了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相关数据,实现应急救援处置“一张图”指挥调度和分析、决策。在防汛防台方面,全要素汇聚气象、资规、海洋等实时数据及预警信息,督促责任部门利用系统精准靶向短信预警提醒,健全临灾预警“叫应”的标准、范围、方式,建立防汛防台风期间城中村、外来游客和车辆、海上及在建工地人员、特定行业人员、救援人员等五类人员转移避险,重大信息发布、民生物资统筹、应急指挥保障、社会动员与舆情引导等各项工作机制,在全市重点部位布设150处内涝监测站点,采集积涝数据,推送和督促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快速处置,防汛防台风能力建设成效经受住“杜苏芮”“苏拉”“海葵”等台风检验。在森林防火方面,全方位汇聚各类高点视频、防火物资、救援道路数据资源,构建高频次、立体化的森林防火智能监测体系,建设覆盖厦门岛内核心区的高点视频点位142个,这是利用国债项目在今年完成,还没有验收,同时组建森林防灭火无人机分队,数字森防创新应用获评全国2024年度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典型创新应用案例;在地震监测方面,全维度重点监测厦门周边及台湾地区的地震活动,全市设置4个强震观测台,50座地震监测一般站,以及1800余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实现地震预警、地震速报等信息在全市社区和中小学全覆盖。
二是重心下沉夯实快速响应处置基础。一是构建海陆空较为完备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市现已基本形成5支“国家队”、15支“行业队”和16支“社会队”的海陆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破解了原先行业应急救援资源“九龙治水”、应急救援队伍各自为战的局面。在陆域,引入森林消防驻防分队,在安能集团厦门公司挂牌成立“厦门市应急救援机动支队”,与厦门警备区建立军地联动机制,为20支市级主要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授旗,全市有陆域主要救援队伍508支1.3万余人。在海上,依托厦门海事局成立市海上搜救中心,推动建立区级海上搜救分中心,构建覆盖市区、专群结合的海上救援网络。在空中,依托“东二飞”成立厦门市空中救援中心,在全市设10个应急起降点,初步形成岛内30分钟、岛外1小时的航空救援圈。培育社会力量。在资源保障、装备配备、培训演练等方面加大对社会救援队伍培育扶持力度,推动构建队伍覆盖全市、救援范围涵盖水域、山地、城市安全等领域的社会救援力量体系。壮大基层力量。推动街镇、企业19支专职消防队、8个小型消防站、2300余个微型消防站建设转型。二是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着眼多灾种、多层级、多领域,打造市级“1+57”、区级“1+X”、镇(街道)“综合+分灾种”、村(居)“一本通”的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在海沧区海沧街道及其辖区“1村1社区”展开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试点工作。每年结合城市安全风险形势特点开展防汛防台风、防震减灾、轨道交通、隧道事故等大型综合演练,相关课题的全要素实兵夜间紧急拉动演练,以及应急预案桌面推演、专项合练,并复盘形成相关的应急处置要点。三是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联合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建设厦门市水域训练保障中心,会同蓝天、曙光救援队建成两个应急救援力量培训基地,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厦漳泉区域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在各重要救援队伍随队储备大型救援装备113类13万多台(套),在春节、两会、“9.8”投洽会、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点时段,实行2架直升机、12支队伍、300至50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预置值守,确保一旦有事,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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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将直接影响市容市貌,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问我市在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规范建筑垃圾从产生源头到运输、处置全流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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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我们主要聚焦随意倾倒、“滴洒漏”、超速超载、执法“宽松软”等四个突出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成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列为每日动态专项整治的正面典型,同时也被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正面的宣传报道,我们主要依靠以下四个方面来抓好这项工作。
一是强化“一盘棋”,解决管不好的问题。建筑垃圾涉及部门非常多,链条也长,协调管理的难度也非常大。我们有三个做法:一是推动工作专班。市、区都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市、区都成立了联合执法组,牵头住建、城管、执法、交警等部门,每周不少于两次开展联合巡查。三是强化监督指导。成立三个小组,定期检查查处的问题,避免问题回弹返潮。
二是着力两个做法,解决乱倾倒的问题。主要通过加减法的思路来解决随处乱倾倒的问题。第一方面是做好减法,出台了全市土方平衡导则,各区也出台土方平衡的方案。通过源头减量,减少土方的输出量,近一年来已经通过土方平衡,少外运土方120多万方,这是做减法。第二方面是做好加法,末端处置方面做好加法。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消纳场所以及临时中转场所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都有分布临时中转场所,有13个。二是提高资源化的利用能力。资源化利用企业目前有13家,年处理能力1300多万方,到12月底海沧又将新建一家,投用后大概能够形成75万方的处理能力,总的资源化利用率能达到35%,提前一年完成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是狠抓三个环节,解决“宽松软”松难的问题。一是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净车上路、封盖严密。二是抓路面执法,加大对“滴洒漏”、超速超载的打击力度。三是抓末端处置,对随意乱倾倒,增设道闸、电子围栏等监控设施,形成对乱倾倒的震慑力。
四是坚持四个举措,解决常态化管理的问题。一是强机制,促进更长效。促进15项制度的形成,包括联合惩戒工作指南、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等15项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的措施。二是优系统,促进更高效。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电子围栏测试、离线预警功能,推行黑白名单,结合车辆定位系统,增强电子信息化管理以及提升监管的效力。三是推标准,促进更高效。组织制定了《厦门市建筑废土运输车辆技术规范》,也修订了办事指南,从审批源头加强车辆的管理。四是畅渠道,促进更实效。通过12345投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也形成了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再发力。
二是处置能力再提升。
三是执法监督再强化。
四是探索试点再突破。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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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关乎城市的运行效率、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城市综合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我市如何进一步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我市整体交通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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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以来,市公安局大力推动完善“部门协同、多元共治”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交通秩序管理、安全隐患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等跨部门交通治理难题,提升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运行效率,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8连降”,我们的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共治理念,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查严管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实现涉路施工、路面作业安全管理紧密衔接、实时联动,最大限度保安全、保畅通;用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载体,会同市委文明办、交通、教育等部门推动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进“一老一小”、快递骑手、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文明交通习惯养成。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隐患治理质效。依托市大交通办道路交通应急项目“即提即改”和公安、交通、市政等多部门重点路段隐患闭环整治机制,高质量完成96处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安全隐患和108处交通堵点治理,及时完善“右转必停”等标识170余个,设置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250余处,及时消除各类交通事故隐患,改善交通通行秩序。
三是突出科技应用,促进基础设施升级。紧跟城市发展步伐,大力实施“智慧交通”战略,加快推进交通诱导、交通信号智能化升级、“全息隧道”系统等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比如,2024年8月海沧隧道“全息隧道系统”投用后,货车闯禁违法行为减少83.47%,日均事故警情下降8.8%。东渡片区智能信号灯应用后,片区通行时间同比下降18.52%,路口最大排队长度下降13.62%。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持续提升交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为厦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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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条例》实施以来,市交通局不断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管、市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强化道路运输基础设施治理提升和营运车辆联合监管。
一是联合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滚动推进75处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完成149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改造、77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联合优化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在31所学校建设即停即走接送区,在16所学校开设地下接送区,推进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改造400余公里,在36个点位开通45条公交“六进”线路,实现群众出行便捷度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是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在全省率先开展道路超限违法案件溯源抄告,构建综合治理格局;部署安装13处技术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超限货车、百吨王货车分别下降60.8%、92.9%,非现场执法“厦门模式”入选“全国公路治超典型案例”。
四是联合加强货物运输管理。推动2.5万余辆厦门籍货车安装右侧盲区预警设备,联合开展货车装载规范绑扎专项整治、建筑废土运输专项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道路运输业事故数、亡人数连续三年大幅“双下降”。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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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是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设施安全有效运行能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进一步提高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请问我市如何提升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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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市市政园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结合办理市人大交办议案,围绕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健康步道文旅配套一体化等代表关注的重点工作,持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城市基础“硬支撑”,提升城市宜居“软实力”。近年来,筼筜湖综合治理纳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山海健康步道获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垃圾分类连续24个季度在住建部考评中位居全国大城市首位,建成全国首个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生活污水治理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成效示范案例,住建部2024年在厦门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厦门经验;海绵城市3项建设管理经验被纳入住建部推广清单。主要做法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行业管理“精细化”。依法依规方面。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细化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领域专业法规,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市政道路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管理办法,将市政园林行业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起一整套完备的行业管理规范体系。规划引领方面。编制市政园林行业规划19个,明确行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有效指引市政园林行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市政园林行业地方标准45个,落实落细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行业评审方面。搭建市政园林行业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提升行业技术服务和决策支持能力。配套出台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强化行业方案专家评审把关,确保行业项目方案高水平、高质量。应急处理方面。针对市政道路破损、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供水突发事件,分别建立了市政道路巡查和快修快补机制、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应急快反”机制、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精细化”。数字赋能。建成“智慧市政园林”一期,打造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监管平台,有效提升行业管理效率。其中,排水防涝应急指挥平台利用气象预警数据、各类感知设备数据,实现易涝、积水区域监测预警;窨井盖信息管理系统导入近135万个井盖数据,实现动态安全监管;智慧燃气“小切口”APP,实现瓶装燃气安检流程标准化和信息公开;联接全市燃气场站、管网7064个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实时监测运行安全。管理创新。在翔安国际机场、翔安南部新城试点“市政大管家”模式,统筹片区道路桥梁、公园绿化、防洪排涝等市政设施管养运维服务,实行“全区域覆盖、一体化管理、管家式服务”,由原来的单一环卫保洁作业转变为城市综合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有效提高管养作业效率、消除管理盲区、提升管养精细化水平。共建共享。在筼筜湖综合治理过程中,积极推动多方共建共享,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治理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发动沿湖企业和居民认捐认建,积极参与湖区治理,打造湖区“市民湖长”管理模式,群众参与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率先试点垃圾分类碳减排交易项目并将收益反哺社区,推动垃圾分类在厦门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精细化”。工程建设方面。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在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召开在建市政工程项目调度会,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调度推进滞后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安全、高效推进。运行管理方面。定期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供水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对岛外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覆盖118个自然村),督促各区建立按效付费机制,2024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尾水达标率达96.7%。行业考评方面。制定道路绿化养护、市容保洁等行业考评办法,创新“区级自评+市级复核”考评机制,对全市487条市政道路、93条交通道路进行科学分级,统一管养标准、统一考评考核,进一步提高考评效率,不断提升道路绿化管养、市容保洁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推进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按照本次专题询问的精神,扎实抓好《条例》的执行,持续深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精细化,努力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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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要求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请问目前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如何?在当前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如何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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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2014年启动建设以来,经历了“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迭代升级。2024年10月29日,平台以95.87分的优异成绩通过住建部验收,在已验收的94个城市中位列全国第一。平台验收后的第二个月,住建部城管局就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平台建设的经验。这两天,住建部干部学院正在我市举办平台建设专题培训班,也邀请我局授课。
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住建部统一标准,完成了厦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运管服平台”)“三体系一基础”(管理体系、数据体系、应用体系和基础环境)建设。整合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4个业务领域应用系统,建成了10大模块,初步具备了数据汇聚、物联感知、运行监测、网格化管理、协同处置等11种能力,实现各系统、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要求。目前平台已汇聚9000多万条数据,在重大活动保障、城市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平台运行情况。2024年,平台共受理处置事部件201.9万件,首次突破200万件,平均每天处置5500余件。我们坚持从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和满足群众需求出发,从运、管、服三个层面建优、用好平台。在运行方面,重点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实现对12类城市运行安全的智能监测。如:依托平台实时检测900多家工地的噪声值,一旦噪声排放超标,立即告警、立即处置。又比如在100余个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上安装平衡传感设备,实时监测平衡状况,守护“头顶安全”。在去年市人大修订《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时,将这一要求写入办法,这也是全国首创。在管理方面,推动行业管理智治赋能,依托“雪亮工程”20万路视频、AI智能巡查车等智能识别前端设备,开发了“街面秩序智能分析识别”软件,对乱扔大垃圾、占道经营等35种违法行为实施远程监测、及时派发处置,年均处置相关视频件4.7万件。在服务方面,聚焦为民服务便捷高效,将“摊规点”、跨店街区、临时用餐摊点等要素信息纳入平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三是AI赋能情况。现在人工智能热度很高,2024年12月,我局与美亚柏科公司围绕AI大模型辅助执法、无人机指挥调度等启动合作。今年2月,又将DeepSeek大模型嵌入平台,通过智能化搜索、问答、分拣派发等功能,推动城市问题精准分类、高效处置。我们测算了一下,通过嵌入平台,处置效率、指挥调度效率提升了20%多。我们积极推进市运管服平台与城市生命线工程融合,将AI赋能与分析研判、监测预警、识别处置、指挥调度相融合,开启我市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数治、智治新模式。依托我市城市大脑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全面数字化转型。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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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是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平台的一个组成部分。请问市数据主管部门,“一网统管”平台在整合各类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优化平台功能模块以实现精准高效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如何在总平台和分平台的架构设计上实现“统分结合”?
厦门网
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平台,按照“1+2+N”(1个数字底座、2个治理平台、N个应用场景)总体架构,聚焦城市治理难题,以“高效处置一件事”为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技术赋能双管齐下,实现城市治理事件及时发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
在整合各类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优化平台功能模块以实现精准高效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统建共用,构筑一体化城市治理数字底座。市级统筹整合各类城市管理数据资源,集约化建设全市统一的感知中台、AI中台和数据中台,为各区各部门提供一体化共性基础能力,减少重复建设。感知中台接入全市物联感知设施39类6.7万个,物联感知数据5.8亿条,实现实时监测和精准告警。AI中台算法超市上架84个AI算法,满足市、区两级各类AI算力和算法需求,实现“算力换人力、智能增效能”。目前数据中台汇聚134亿条公共数据,形成包含24个维度206个指标项的“一人一档”、17个维度126个指标项的“一企一档”,提升各类城市治理场景的基础支撑能力。
二是高效联动,重塑城市事件协同管理体系。通过搭建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事件协同管理2个支撑平台,构建一套“风险早预警、问题早发现、事件快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全景式、图表化展示600多项城市经济社会运行指标数据,实时把脉城市生命体征。城市事件协同管理平台横向联动市直各部门、纵向贯通各区,建立事件督促督办、考核评价机制,重塑城市事件协同管理体系,累计支撑84个部门高效流转处置事件超90万件。
三是需求牵引,打造城市智慧治理典型应用。坚持应用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优化平台功能模块,精心打造城市智慧治理典型应用。如消防九小场所协同管理应用,在湖里、同安等859家九小单位试点,试运行以来,产生5373条告警信息,减少了九小场所风险隐患点的火灾事故发生概率。
在“统分结合”方面,我市的市域治理“一网统管”的架构设计包括两级平台和四级应用。
两级平台包括市级平台和区级(行业)平台。市级“一网统管”平台定位为赋能支撑、协同联动的总平台。各区的“一网统管”平台,以及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智慧文旅一体化平台等行业平台定位为区级和行业服务管理、单领域指挥调度、具体事件处置分平台。
市级“一网统管”总平台通过搭建1个数智底座(包括数据中台、物联感知中台、AI中台)和2个支撑平台(包括事件协同管理平台、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实现算力、算法、数据、共性技术能力等集约建设,统一赋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智慧文旅一体化平台等分平台应用,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支撑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事件流转和协同处置。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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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是推动城市治理各项政策高效开展、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在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方面,我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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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最早是从1994年开始,这在全国是第一家,另外我市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也是全省首个纳入立法保障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活动,我市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主要通过优化体系、创新方式和协同共治三个方面来实施运作。
一是持续优化监督检查体系。近年来不断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体系,2022年创新推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创建指标融合考评,2023年着重完善了疑难问题分析解决机制,2024年按照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体系,今年将考评调整为监督检查。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市级综合统筹、区级专业细化、网格协同运作的三级监督管理体系。每年我们都会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修订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检查的方案,优化检查内容和指标,实现城市管理的全要素覆盖,我们还建设了综合评价系统,借助大数据实现对考评任务、整改复核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四个结合方式,即综合检查和过程监督相结合,分片抽样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常规检查和专题活动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来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我们还探索实施了“推差”检查、定性评价等工作机制,实现更加精准的考评。2022年“文明测评+精细考评”并轨融合后,将二者一体考评、一体推动、一体监管、一次检查结果共用,减轻了基层负担,实现了减负不减责、降量不降质。2024年又根据文明创建标准、方式的变化,依托运管服平台,开展视频巡检和指挥调度,实现了考评监督新变化。在去年文明测评的视频点位回溯检查中,市容方面实现了“零扣分”。这就是前面说的,文明创建实现了由兴师动众、大兵压境向常态长效、无感创建的转变。
三是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们组织了特考团,邀请老干部、老专家参与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的现场协调、指导,依托政府网站开展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跟电视台一起开设了“市民与城管”栏目,联合报社开设了考评台专栏,考评结果每个月在报纸上公布,表扬典型、曝光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以开放的姿态引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一起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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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与监督。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城市法治秩序、守护公共利益方面承担着关键职责。请问我市在处理涉及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城市综合管理紧密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建立了哪些长效联动机制,从而切实维护城市的有序运行与市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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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城市综合管理依法、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依法履职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会签《关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未及时移送的,提出检察意见督促移送。2021年以来,共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的检察意见8件11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同时,市检察院针对公共安全类案件,与海关、海警、消防等部门会签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备忘录,实现全省首创设立海上执法大数据平台,推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邮政等部门衔接,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发出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隐患30处。与市应急局等建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监管漏洞共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水污染防治和“守古树、护名木”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立案查处违法企业,推动1788棵古树名木挂牌建档。
三是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不起诉后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672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524人。
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公共利益
一是凝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两级同步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从行政机关聘任12名行政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以专业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城市综合管理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08件,与行政机关携手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二是找准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与市文旅局、市执法局等建立协作机制,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台胞认领+社会共管+检察监督”涉台文物保护模式入选全市改革创新最佳案例。与市执法局、市资规局等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021年以来共受理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推动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6542.02平方米。
三是合力共治,提升执法为民实效。关注重点人群特殊保护,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规范盲道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针对“飞线充电”、电梯运维、烟花爆竹运输销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行政机关整改安全隐患5800余处。开展高空抛物、窨井盖缺失伤人等专项监督活动,与行政机关共同守护民众“头顶上”和“脚底下”的安全。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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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应当与审判机关共同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联动协作机制。请问目前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如何?城市综合管理类的非诉行政案件数量及执结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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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法院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528件。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的“两违”范围,市中级法院分别于2017年、2020年与市资规局、市执法局联合发文,探索建立“两违”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并于2023年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两违”非诉行政案件的“裁执分离”机制。主要汇报两个方面。
一是创建了两个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制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两违”类非诉行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规范“两违”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立案、审理以及行政机关的执行流程,并由市委改革办转发全市各相关部门参照执行;另一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厦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全市“两违”类非诉行政案件均录入该平台,并出台《关于建立“两违”类非诉行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配套机制,平台账号和链接均发送各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有效监督“两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情况,促进规范执行。
二是自机制建立后,取得了三大成效。首先,联动协作高效运行。2024年全市“两违”类非诉执行案件执结率提高至80.4%,同比增长35%,并实现新增准予执行案件年度内全部执结,所有该类“裁执分离”非诉行政案件均通过“厦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转管理。其次,源头治理成效显著。执法部门主动加大对“两违”案件的前端查处力度,对在建违建发现一起立即处置一起,启动快处程序进行拆除或及时劝阻,进入非诉执行的“两违”案件数量明显减少,2023年裁定准予执行147宗,2024年裁定准予执行并执结仅37宗,减少110宗。第三,执行效率显著提升。因有办理流程图和各流程办结时限要求,执法部门执行主动性增强,执结周期明显缩短,2024年裁定准予执行37宗,其中有8宗在7天内就已执结。
汇报完毕。
厦门网
因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根据安排,等会还要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届时大家还可以继续发表意见。
下面,受国豪主任委托,由我对本次专题询问做点评讲话。
厦门网
同志们:
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条例》实施情况精准发问,直击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应询部门负责同志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所提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反馈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要持续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确保法规规定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这里,按国豪主任的要求,讲三点意见。
第一,以奋勇争先姿态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作出明确部署。厦门是习近平总书记赞誉的“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自2022年5月,厦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与文明创建融合检查工作,将城管与创城有机结合、整体推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积极谋划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加大监督力度,目的就是助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高颜值城市形象和城市竞争软实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奋力拼搏、奋勇争先,持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丰富高颜值内涵、塑造高品质生活,把厦门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典范之城、智慧创新的标杆之城、安全韧性的示范之城。
第二,以深化体制改革引领城市治理上水平
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管理。要持续完善构建“大城管”体制机制,坚持一体推进,勇于改革创新,不断破除阻碍城市治理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以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实现高效能治理。要下好治理“一盘棋”。完善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健全“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市城管办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城市综合管理事项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跟踪落实的力度,推动“一委一办一平台两中心”创新体系深度融合、互相支撑、系统协同。要织密信息“一张网”。建立城市管理数字档案,加强数据信息标准化建设,健全跨系统数据融通机制,推动执法、公安、应急、住建、资源规划、市政园林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大数据、物联网、AI等前沿技术运用,以数字化赋能城市治理。要高效办好“一件事”。紧盯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明确部门职责权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指导+监督”三维履职标准,深化行政管理与刑事司法协同联动,加强横向协同、专项整治、会审会商,凝聚行政和司法合力。融合推进燃气、供水、供电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综合研判+专业处置+行业联动”的应对体系,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三,以强化系统思维拓展城市治理新路径
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程。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要强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对城市综合管理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持续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推动社会矛盾实质化解,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要紧紧依靠人民。强化市民主体,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了解和回应市民群众在城市治理方面的急难愁盼和需求关切。健全社区事务民主协商机制,动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协同、社会参与、市民共治的城市综合管理新局面。要始终以人为本。坚持为人民管好城市,创新执法理念,倡导刚柔并济,注重疏堵结合,让城市管理有“尺度”更有“温度”。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为民服务,努力提供更多亲民利民、细致入微的公共便民服务,在加强和改进城市工作、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中,既升腾城市的万千气象,也点亮城中的万家灯火。
厦门网
下面,请市政府副市长张志红同志作表态发言。
厦门网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这次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推动厦门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刚才,各位委员围绕《条例》如何贯彻执行、如何统筹推进部门协同、法治如何保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专题询问,问题选题精准、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各部门负责人诚恳如实地作了应询回答。特别是沈阳副主任在点评讲话中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市政府和各部门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在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下,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完善了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强化协同管理,有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智治水平有待提高,精细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工作落实。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我们将把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锚定以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目标,努力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前列、作表率。
二是紧盯厦门城市功能定位,努力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精细化管理品牌。厦门将聚力聚焦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突出“山海交融”的生态优势、挖掘“闽南文化”的人文底蕴、创新“产城融合”的管理体系、深化“全民共治”的参与机制,以绣花功夫雕琢城市肌理,发挥好“大城管”机制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形成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努力让“厦门模式”成为全国城市治理的典型示范。
三是打造智慧管理城市标杆,全力以赴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数智引领、平台赋能是打造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我市运管服平台尽管在去年10月住建部验收中取得了全国第一的成绩,但还需要在实战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部分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典型做法仍然具有借鉴价值,未来我们也会面临诸多新挑战和新困难,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市政府将进一步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的目标要求,坚持平台建好、更要用好,在不断探索中强化实战应用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以赴在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推进城市智慧管理上取得更大进展。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对我们工作不到位、履职还不够的地方,敬请给予监督和批评。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厦门网
今天的专题询问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各位!